大广公路蒙冀界至承德段工程环保公示(第二次)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针对本次改扩建建项目公告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大广公路蒙冀界至承德段工程
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的东部
工程内容:本项目主线建设里程111.362km,支线建设里程65.9km,连接线建设里程总计46.3km,总计223.562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以及沿线设施及其它工程(如收费站、服务区、养护工区等)。
二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各类机械施工时间,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必要时采取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根据敏感点的分布情况,主要为设置声屏障及安装隔声窗等。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禁止在茅荆坝自然保护区内设置弃土场、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等,极尽可能地减少临时占地对保护区植被的破坏。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施工过程中应对表层土壤单独存放,以便在植被恢复时回填使用。施工期间要特别注意森林防火工作。合理选择树种。运营期有关部门需加强管理和宣传教育。
3、环境空气影响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或降尘措施,选取先进的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对通过农田及村庄的路段,在无雨日、大风等极易起尘的天气条件下,要求对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施工单位应着重对施工人员采取防护和劳动保护措施,如缩短工作时间和发放防尘口罩等。
4、污水处理措施:拟建项目部分路段布线于武烈河河谷路段(K15-K54)的边沟不应设置在河流一侧,路面径流应通过背河一侧的急流槽、边沟等排水系统引入蒸发池,蒸发池的大小按区域最大小时暴雨量的30min收集时间来确定,禁止边沟排水进入武烈河。拟建项目穿越武烈河、玉带河等Ⅱ水体的桥梁和跨越滦河的特大桥、大桥的桥面径流禁止散排,应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并设置集水池,将桥面径流集中收集后全部引至池内,收集的水根据水质可用于农田灌溉、道路洒水、绿化等,禁止排入武烈河和玉带河,集水池的大小应该按区域最大小时暴雨量的30min收集时间来确定。在公路沿线设污水处理设施。
三、采取措施后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噪声影响:运营初期,主线、支线和连接线的敏感点有不同程度超标,进入运营中期及远期涉及敏感点和人数将增加。
2、生态影响:工程建设对评价区的植被多样性、生物量水平以及群落演替等会造成不利影响,但影响程度有限。从区域自然植被、景观生态空间格局、生态系统的生产力水平等方面看,工程建设不会对区域生态完整性产生较大扰动。
3、环境空气影响:拟建项目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4、水环境影响:正常情况下,石油类滴漏在道路上,经过运行车辆轮胎的挤压,随轮胎带走一部分,其余部分只有在大雨季节随径流经过边沟才可能到达水体中。由于这类物质不多,通过降水稀释、泥沙对污染物的吸附作用才可能到达水体,从而使污染物浓度变得更低,对水体的影响不大。
四、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及较强的抗风险能力。虽然拟建项目的建设和营运将会对沿线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减缓措施,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并降至环境能接受的最低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于2009年11月4日开始公布,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14日。公众可在当地环保局、当地村委会免费获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写本。公众若需索取补充信息须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索取内容,期限为2009年11月4日~2009年11月14日。
六、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建设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拟建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机场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联系人:徐书冠 联系方式:0314-2122393
评价单位:联系人:王天培 电话: 010-84665861 传真:010-84665861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A栋721 邮编:100029 电子邮箱:shengtaibu_hp@126.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2009年11月4日~2009年11月14日。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200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