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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执法检查团对我市“双三十”单位履行节能减排目标承诺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9-9-15

9月10日至13日,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志奎为组长的检查团对我市辖区内“双三十”单位履行节能减排目标承诺的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主任郭群、市人大副主任丁建东、市长助理邝马华及市直有关部门领导陪同检查。

检查团听取了丰宁、兴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及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主要领导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汇报,之后实地检查了丰宁县宏森木业有限公司木制品园区、丰宁县城污水处理厂、丰宁县城垃圾处理厂、丰宁集中供热供气项目、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兴隆县热河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兴隆县污水处理厂、兴隆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兴隆热力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

检查内容包括“双三十”单位承诺的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及运行情况、地区整体环境状况和环境监管工作情况等,除了听汇报和现场检查,还查阅了有关资料、搜集了相关数据、并了解听取了当地群众对节能减排情况的反映。

检查团一行充分肯定了我市“双三十”单位在节能减排方面所做的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资委员会委员张连德说,“双三十”单位对节能减排工作非常重视,提高到了民生的高度,领导有力、分工明确;工作中,从小处着手,从大处着眼,丰宁、兴隆在取缔淘汰落后产能、抓好两场建设的同时,加大了集中供热力度,特别是丰宁县聘请专家编制了《丰宁满族自治县节能减排规划(2008-2015)》,节能减排态度坚决。丰宁县政府还提到了目前丰宁县减排基数低、减排空间小等实际问题,检查团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表示一定带回去向上级领导如实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