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板

关于开展2009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9-6-23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在全市节能减排活动中的表率和引领作用,根据市发改委等14部门《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关于2009年全省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承发改环资[2009]286号)和承德市市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市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紧急通知》(承公节能办字[2009]4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决定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深入开展节能宣传

今年是全国第十九个节能宣传周,围绕宣传主题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局域网等形式,大力宣传《公共结构节能条例》等节能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有关节能技术知识,使节能宣传深入人心。

二、组织开展能源短缺体验活动

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在活动周内的一天,空调、室内照明灯至少关闭2小时;所有干部职工自觉选乘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一天,以实际行动给社会做出表率。

三、公务车每天停开不少于实有车辆的1/3

在活动周期间,公务用车原则上每天停开不少于1/3。各单位要统筹兼顾、精心安排,并将每天所停车辆的钥匙交由节能管理人员统一保管。

四、开展节能知识讨论

各科室和单位要开展节能知识讨论。

五、开展“节约倡议”活动

各科室和单位要发挥示范作用,倡导崇尚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做起,从更换节能型灯具、避免办公设备长时间待机、合理设置空调温度、节约纸张信封、更换节水型洁具、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等细节入手,逐步培养广大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

 

六、活动时间:2009年6月23至30日

活动结束后,各科室和单位要对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意见,将材料报局科技科。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